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有关高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做好2023年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2〕26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职办〔2022〕48号),现就做好2023年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中等职业教育专业
1. 各中职学校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系统(网址:www.zyyxzy.cn)完善更新专业开设情况,填报2022年实际招生数、在校生数、毕业生数、2023年本校拟招生专业调整情况及有关信息。
2. 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辖区内2023年具有学历教育招生资质的中职学校情况,完善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系统内学校用户,增加新设立的学校用户,删除已撤并、停办的学校用户。
(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
各有关高等职业学校应按照《陕西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办法》(陕教规范〔2019〕13号)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各有关高等职业学校应坚持质量为先,不盲目追求扩大规模,确保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双过硬”。五年制高职教育的形式以“三二分段制”为主,控制“五年一贯制”招生规模。开展“五年制一贯制”招生的高等职业学校要进行“五年一贯制招生”专业设置备案,专业名称设置为高职专业名称(新增目录外专业),专业代码使用高职专业代码。
二、工作要求
1. 各地要做好辖区内中职学校专业设置的审核和管理,各职业学校增设专业应符合相关设置条件和程序规定,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得通过专业系统申报。
2. 各职业学校要主动对接国家、行业和地方“十四五”规划,围绕产业升级、社会需求优化专业设置,在装备制造业等重点领域、家政养老托育和碳达峰碳中和等民生紧缺领域设置专业,扩大人才培养规模。
3. 各地要对辖区内职业学校专业进行一次起底性排查,摸清专业设置现状,对长期不招生的“僵尸”专业和低成本专业进行清理,科学优化专业布局布点。
4. 请各地、省属各中职学校于4月27日(星期四)前,完成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系统填报工作。系统用户名、密码沿用2022年信息,相关技术文档可在系统首页下载。
三、材料报送
1. 请各市(区)、省属各中职学校于4月27日前,报送《2023年中等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汇总表》(附件1)。新增设专业请填报《2023年中等职业教育新增设专业申请表》(附件2),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sxzcjc@163.com。
2. 请各高等职业学校于4月27日前,将专业申报文件、《2023年普通高等职业学校新增/转设五年制高职专业申报汇总表》(附件3)、《陕西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申报表》(可从省教育厅门户网站下载)、《陕西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已开设专业信息统计表》(附件4)电子版及加盖学校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sxzcjczy@163.com。
3. 以上申报材料纸质版按照一式一份报送至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景路19号),逾期不予受理。
省教育厅职成教处联系人:
中职专业:贺林飞 裴生芬, 电话:029-88668807
五年制高职专业:赵彧 周杰,电话:029-88668807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联系人:梁珊,电话:029-86405098,17791692939
附件:
1.2023年中等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汇总表「链接」
2.2023年中等职业教育新增设专业申请表「链接」
3.2023年高等职业学校新增/转设五年制高职专业申报汇总表「链接」
4.陕西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已开设专业信息统计表「链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4月18日